府院联动结硕果 法治护航建新功——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纪实 天天看热讯
近日,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东辽县“打造‘生态旅游法庭’法治护航品牌”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东辽县人民法院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工作获得了肯定。
一直以来,东辽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效能,紧紧围绕“依法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充分结合“生态旅游产业较为丰富”的县情实际,积极探索创建“生态旅游法庭”项目。
立足县域县情发展,建设生态旅游法庭,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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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位于吉林省辽源市,地处长白山余脉和松辽平原的过渡地带丘陵区,是东辽河水系的发源地,幅员面积2186平方公里。2018年初,东辽县全面开启了流域内东辽河的整体治理工程,统筹推进东辽河全流域、多方位、立体化式治理,使得东辽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依托得天独厚的地形优势,区域内建设了鴜鹭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安北村东辽河源头风景区、朝阳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英武村田雨小镇等特色旅游景区,拟定了建设金州—安石—辽河源生态宜居示范带,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态势良好。随着旅游产业发展的增多,日常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发展、耕地流转、乡村旅游等生态环境相关的司法案件也随之增加。东辽县人民法院基于此种情况,决定探索建立以保护东辽河源头生态环境为中心,服务金州—安石—辽河源生态宜居示范带的综合性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人民法庭。在省、市法院及东辽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22年8月,东辽县人民法院安石人民法庭迁址辽河源镇,并更名为辽河源人民法庭,加挂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牌子,为吉林生态保护和生态旅游再添司法助力。
立足人民法庭职责,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打造高效协同、便民利民平台
辽河源人民法庭紧紧抓住“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契机,加大府院联动力度,积极邀请综治办、司法所、各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共同参与纠纷化解,相互协作,由“单打独斗”转向“联合作战”。在辖区内“全覆盖式”设立了安石镇朝阳村、辽河源镇、金州乡3个巡回审判点,法庭工作人员与调解员密切协作,通过巡回办案、送达、开庭、调解,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点就地就近化解纠纷的作用,打造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法庭建立以来,共计巡回办案50余次,巡回调解20余次,深入农村现场巡回开庭审理案件3次,切实减少人民群众奔波诉讼之累。主动延伸法院在基层治理中的触角,建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模式,引导当事人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先行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同时发挥法院人民调解平台优势,加强与县司法局资源信息共享,积极做好司法确认工作,维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强化源头治理,针对农村常见多发敏感纠纷,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村委会共商解决措施,合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员额法官进网格等举措,建立网格联络群,发挥乡镇(街道)网格与基层群众联系紧密、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和综合治理网格联动效能,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网格协助送达、网格云端普法等工作。加强“无讼村屯”建设,助力乡村治理规范化、法治化,现已在安石镇朝阳村、辽河源镇安北村、辽河源镇安乐村、金州乡双福村创建4个“无讼村屯”。
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法官干警到景区商户开展普法工作
立足司法审判职能,联动下沉司法服务,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环境
构建以人民法庭为指导,司法所为纽带,村委会为基础的纠纷化解“过滤网”,提供“下沉式”基层司法服务。辽河源人民法庭联合县司法局多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定期对村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围绕民法典、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常见纠纷处理等内容进行普法授课,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法律运用能力。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法庭依托东辽河源头、朝阳村、田雨小镇等辖区重点旅游景点设立了多个法律服务点,建立“绿色通道”,在醒目位置摆放移动微法院二维码和法庭诉讼服务电话的标志牌,为景区游客提供电话受理、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一站式”便民服务,旅游纠纷可实现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庭裁决等,简化诉讼环节,高效及时解决景区内的纠纷。同时,法庭抓住重点节日节点,在各法律服务点开展巡回法律服务以及生态保护系列宣传活动,法庭建立以来共为群众及游客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1000余份。
辽河源生态旅游法庭法官到巡回审判点开庭
此外,为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同合力,增强府院联动效能,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辽河源人民法庭设为“辽源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实践基地”,助力实现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各成员单位信息互通,推进数据开放共享。6月1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牵头,联合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其余10家成员单位在该“实践基地”共同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辽源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联席机制的意见》,加强并完善了辽源市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联席机制,为辽源市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更加全面协同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今后的工作中,辽源法院将珍惜荣誉、接续奋斗,忠诚履行审判职责,积极推进“新时代司法良知”文化建设,努力拓宽司法服务,持续加强基层治理,在建设美丽辽源中彰显法院担当,再立新功。
来源: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总编审:董广亮
编 审:郑玉梅
审 核:胡希伟
编 辑:韩经东 杨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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