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前文娱公关总监意外离世后, 遗孀向阿里索偿逾1000万元 每日快报
2021年2月,时任阿里巴巴(NYSE:BABA)公司文娱总监张威意外离世,一度引发社会关注。
事后,其遗孀熊女士要求阿里巴巴公司给予她张威任职时的年终奖、加班费及股权对应价值等总计逾1000万元人民币,并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熊女士认为,张威在阿里巴巴任职期间,“常年存在超时加班情形,以致张威因工作原因,产生巨大精神压力及抑郁等症状。遂于2021年2月6日选择辞世。”
202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三中院)裁定,指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称:北京朝阳法院)审理此案。
2023年6月19日,数位张威生前的同事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张威是浙江台州临海人,在2015年左右加入阿里巴巴,此前曾任集团公关,后任阿里巴巴文娱公关总监。阿里巴巴文娱板块曾包括阿里影业、合一集团(优酷土豆)、阿里音乐、阿里体育、UC、阿里游戏、阿里文学、阿里数字娱乐事业部等部门。
2021年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五,张威意外离世。
彼时,曾有部分报道称,张威是从阿里巴巴文娱部门位于北京望京的办公楼处坠楼。不过张威生前的同事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张威是在自己的住所附近坠楼。
事后,张威的遗孀熊女士起诉称,张威去世后,她多次要求阿里巴巴公司按照此前往年的年终奖发放标准,支付张威2020年至2021年应获之年终奖金50万元,以及3000股阿里集团股份。但阿里巴巴公司不同意,“反而以额外抚恤金的名义”,向她及张威的父母支付50万元。
熊女士在“多次与阿里巴巴公司沟通未果”的情况下,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但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认为,以熊女士与该案第三人(张威的父母)并非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共同申请人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
熊女士遂向北京朝阳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包括:
其一,请求依法判决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成员公司之一,以下统称:阿里巴巴公司),向她支付张威2020年至2021年年终奖励,其中包含年终奖金500000元及阿里集团股权3000股所对应价值;
其二,请求依法判决阿里巴巴公司向她支付张威在职期间加班费共计1251724元(计算标准:自2019年2月6日至2021年2月5日,加班时长暂计2420小时,最终以阿里巴巴提供的钉钉、微信和邮件工作记录为准);
其三,请求依法判决阿里巴巴公司将张威名下已授予但未归属的阿里集团股份7900股予以归属,并回购张威名下已授予的蚂蚁集团3950股股份(回购价格按照每股195.1元计算,共770645元);
其四,请求依法判决阿里巴巴公司向她支付因张威逝世产生的心理诊疗咨询费用共计70000元;
其五,请求依法判决阿里巴巴公司向她支付后续心理诊疗咨询费及精神抚慰金300000元。
以阿里巴巴在2023年6月18日纽交所的收盘价大致计算,熊女士要求阿里巴巴公司支付的股权以及上述各项补偿折合人民币,总计超过了1000万元人民币。
熊女士的诉状称,阿里巴巴除了愿意给予她和张威的父母50万元“额外抚恤金”外,
“仅同意将阿里集团未归属股权中的2675股予以归属,其他不予归属并收回。对于蚂蚁集团所对应的股份,仅同意以201889.97元予以回购(对应蚂蚁集团股价折合约51.11元人民币/股,记者注)”。
因此,她认为阿里巴巴公司提出的上述解决方案,“并未提供客观的计算依据,故对此不能予以认可”。
2022年4月21日,北京朝阳法院受理了熊女士就此起诉阿里巴巴公司一案。
2023年3月28日,北京朝阳法院裁定认为:
熊女士主张的诉讼请求,“其实质应为张威与阿里巴巴公司在劳动关系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张威的父母都是张威的继承人,应与熊女士“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但熊女士在劳动仲裁时只起诉了阿里巴巴公司,而未让张威的父母参与该案件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且经朝阳法院询问张威的父母以及从熊女士的起诉状中均可以看出,熊女士与张威的父母“就本案钱款性质存在重大分歧”,张威的父母对熊女士“诉讼请求的性质存在不同理解”。
北京朝阳法院裁定,“因劳动争议案件特殊程序设置,应当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人民法院方可受理”,熊女士在劳动仲裁时未将张威的父母参与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中,“损害了他们的合法利益,在本次诉讼中仅将二人列为第三人,主体不适格,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不予受理”。
于是,北京朝阳法院裁定,驳回熊女士的起诉。
熊女士向北京三中院提起上诉。
北京三中院则认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熊女士“就劳动诉争事项已经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
经北京三中院法庭询问,张威的父母“并不放弃实体权利”。因此,“本案符合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起诉条件”。
2023年6月,北京三中院就此裁定:
指令北京朝阳法院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