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招牌”并不易燃,城管“执法”引火上身|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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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邵阳一商户因“招牌易燃”被城管强拆门头的视频引发关注,招牌材料被撕后,有城管队员用打火机去引燃却发现被撕广告材料“未持续燃烧”。事发后数日,“只是有中间人来联系店方要求删除相关视频”,6月18日晚才有城管执法人员上门致歉,并表示一定会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自己拆下来的“易燃招牌”,现场亲测却并不易燃,不知道这个执法场景是如何尴尬收场的。经过社交平台的传播,一桩城管执法个案的细节得以展现在公众面前,并且与人们内心对某些基层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印象无缝贴合、交相印证。
在城管人员刚到店铺购物后不久,即有执法人员二次上门告知要拆招牌。挂在墙上的店铺招牌,是如何一眼就被瞅出来存在消防隐患的,让人不得其解。
这妥妥的高效率,虽说少了很多应有的告知程序,没有给定整改期限,拆除也没出示应有的法律文件,但要不是有执法人员非要现场验证一下“易燃招牌”的可燃性,这一套基层执法操作本来是可以“事了拂衣去”的。后续店主对招牌被拆的申诉异议,也因为现场“易燃”证据的收集不及时、被污染等理由,变得存有太多可腾挪空间。
拆招牌简单,招牌被拆后的门店处境却没那么容易。去年才开张的门店,现在就已经贴出“门面出租”的告示。更夸张的是,就是这家店,就是这个店铺招牌,彼时还被以所谓罚款的名义收走1500元的备案费,要不是这次价值数万元的招牌被拆,当地的营商环境或许并不那么容易被看到。以罚款名义收取的所谓备案费,法律依据究竟是什么?难道说,店铺招牌所谓的不合规,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被随时拿捏?这次的消防事由、市容整治都只是信手拈来的一个运动式执法的例牌?
就在两个月前,事发地黄桥镇还在“着力打造企业高质量发展‘软环境’,跑出经济发展‘加速度’”。有说法指此番黄桥镇的招牌拆除属于当地例行的市容整治,这与此前当地营商宣传时所言“以全新的镇容村貌、更好的形象、有序的环境服务镇域企业发展”,又形成了一个怎样的呼应?
消防安全当然事关重大,容不得一丁点大意,如果真的存在安全隐患,只要经过必要的法定程序,拆除本身并不会引发太多舆论波澜。正如门店经营者所言,如果店面的招牌确实有问题,需要整改,城管部门可以提前进行书面通知,门店也可以第一时间跟公司商量,内部拿出整改方案,看怎么改合适。但必须要警惕,有的地方可能在以各种事由,进行着某些事实上影响市场主体经营秩序、破坏商户生存的袭扰,以各种不规范的执法方式,既损害商户的合法权益,又败坏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明确,城市执法须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其执法过程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全过程记录。理论上讲,那段“亲测不易燃”的执法过程也应有官方版本的视听资料留存,其是否有告知违法情况、出示执法依据的规范步骤也不难自证。
既然招牌已经拆了,而且拆得那么大张旗鼓,那么,在亲测出现bug之后的处理,也就没有道理扭扭捏捏。但如今“妥善解决”迟迟呼之不出,要知道,道歉显然不够——不管是最开始的注册登记备案,还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那些“袭扰”,都可以印证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优劣,相应的问题显然不容忽视。
被拆掉的招牌可以是一个线头,扯出并查明当地基层执法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查明白那个一开始就莫名其妙的1500块“广告招牌处罚”究竟是什么鬼,查清楚城管借消防由头随意损害商户合法权益的责任归属,这可能还真是当地从根本上改善地方营商环境的一个机会。